2024年度91热爆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根据《91热爆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91热爆 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湘财绩〔2020〕5号)的要求,我局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20日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91热爆
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91热爆
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是91热爆
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2024年年末我局实有人数98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0人。我局为2018年机构改革组建部门,2024年度持续按改革步骤调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纳入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金额为3,171.42万元,全年预算金额为8,513.3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990.87万元,年中追加1,311.80万元,年底指标收回960.7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4,853.96万元,执行率57.0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全年预算金额2,767.00万元。基本支出决算金额2,532.58万元,执行率91.5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2%。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13.84万元,预算执行率3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全年预算金额5,746.3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04.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30.17万元,年中追加1,311.8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2,321.38万元,执行率40.40%。具体明细如下:
1.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全年预算金额36.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经费支出决算金额23.02万元,执行率63.94%。
2.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全年预算金额5,325.0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7.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65.79万元,年中追加1,311.8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经费支出决算金额1,951.87万元,执行率36.65%。
3.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全年预算金额385.3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20.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3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改革等方面,经费支出决算金额346.49万元,执行率89.93%。
三、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预算支出情况
根据2024年省财政厅批复的《202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收入657,230.78万元,实际总收入621,643.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81,322.4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40,321.13万元,预算执行率94.58%。收入未达预算的原因是实际缴费基数的增幅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相差较大。
根据2024年省财政厅批复的《202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支出416,763.49万元,实际总支出416,159.2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87,278.32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28,880.96万元,预算执行率99.86%。
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累计结余159.72亿元,当期实际结余154.19亿元。预算执行率96.54%。执行率偏差3.46%,由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偏低,造成实际结余偏低。
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表1 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决算数 |
2024年预算数 |
2024年决算数 |
|
一、本年收入小计 |
603,112.20 |
657,230.78 |
621,643.57 |
|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
579,423.77 |
634,039.66 |
594,955.23 |
|
其中:统筹基金 |
449,697.73 |
493,615.99 |
462,578.58 |
|
个人账户基金 |
129,726.04 |
140,423.67 |
132,376.65 |
|
利息收入 |
18,998.57 |
19,191.12 |
21,088.27 |
|
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0.00 |
0.00 |
|
其他收入 |
578.34 |
0.00 |
2,330.53 |
|
转移收入 |
4,111.52 |
4,000.00 |
3,269.54 |
|
二、本年支出小计 |
396,304.12 |
416,763.49 |
416,159.28 |
|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389,174.97 |
414,763.49 |
400,221.78 |
|
其中:统筹基金 |
246,079.59 |
275,205.02 |
273,333.28 |
|
个人账户基金 |
143,095.38 |
139,558.47 |
126,888.50 |
|
其他支出 |
|
|
13,941.33 |
|
转移支出 |
7,127.93 |
|
1,651.83 |
|
三、本年结余 |
1.22 |
2,000.00 |
344.34 |
|
其中:统筹基金 |
206,808.08 |
240,467.29 |
205,484.29 |
|
个人账户基金 |
218,273.21 |
232,498.49 |
189,245.30 |
|
四、累计结余 |
-11,465.13 |
7,968.80 |
5,488.15 |
|
其中:统筹基金 |
1,336,400.27 |
1,597,180.55 |
1,541,884.56 |
|
个人账户基金 |
729,297.85 |
961,796.34 |
923,341.97 |
注:含广铁、不含长株潭风险调剂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91热爆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负责人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合计10人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20日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对象包括2024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2024年度省本级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评价范围包括7个内设处室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湘财绩〔2025〕2号文件的规定,我局主要对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围绕我局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我局部门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70分(详见附件2)、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40分(详见附件5),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如下:
(一)运行成本方面
我局严格贯彻实施中央、我省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禁止违规新建楼堂馆所,切实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效率。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57.02%;在职人员控制率101.03%;公用经费控制率92.45%。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率94.58%;预算支出执行率99.86%。
(二)管理效率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91热爆
财务管理制度》《91热爆
内部审计制度》《91热爆
项目采购管理规定》《91热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91热爆
档案管理制度》《91热爆
公车公务用车使用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部门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按照《91热爆
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91热爆
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91热爆
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91热爆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2.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各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对比分析,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以及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格式和编报要求,认真按时完成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上报报表不存在虚报、瞒报、误报等现象。
对基金收、支、管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查处欺诈骗保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根据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和切实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的函》等文件精神,牵头组织召开全省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调度会,会议传达了国家局关于应对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分析了全省医保基金面临的复杂形势及问题困难,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并配合国家局做好基金运行分析调度工作。
(三)履职效能方面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成效如下:
1.医疗保障质量巩固提升
一是全民参保有效覆盖。2024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243.5万人,参保率95.06%。二是乡村振兴衔接紧密。全省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有730多万人次就医,实际报销80%左右,“三重保障”减负超100亿元。三是门诊共济释放红利。全省开通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8981家,惠及4361.78万人次,基金支出49.98亿元。四是“两病”用药保障有力。全年惠及1855.45万人次,基金支出11.27亿元,实际报销比例63.21%,服务范围拓展至29463家定点村卫生室。五是医疗救助精准坚实。全年救助约730万人次,医疗救助总支出约3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6亿元,困难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保障坚实。
2.群众看病负担有效减轻
一是常态调整医保目录。落地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增药品126个。将人工耳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和耗材、64个生育类服务项目、8个治疗性辅助生殖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二是扎实开展医药集采。全年落地执行19批集采,新增集采药品223种、耗材12类,累计集采药品705种、耗材25类,累计节省资金超460亿元。开展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长沙、娄底还推动了集采药品进民营医院、进村卫生室,已有660个药品上架,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三是多维发力治理价格。推动实现全省药品耗材一个平台挂网采购。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核查异常高价药品21个,督促15499家药店下调价格。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25批次,重点纠治“四同”药品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2765个药品平均降价超15%。开展挂网耗材价格风险处置,11709个品种平均降价40%。2024年全省药品采购价格指数西药89.03%,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3.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强化
一是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和“三假”问题,组织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和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7928家,处理12497家,追回医保基金5.78亿元,行政处罚1.48亿元。二是深入推进智能监管。初步形成医保智能监管闭环:事前环节,发布审核规则3批,提醒9.2万次、风险预警51.07万次;事中环节,完成59条规则模板验证,配置本地化智能审核规则339条,上线知识内涵140万余条,智能审核拒付占今年追回基金总额的25.17%;事后环节,建立飞行检查大数据分析模型、上线各类规则8209条,可实时预警分析7大类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门诊统筹大数据监管模型、设置专业规则18245条,能实时预警拦截5大类27小类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重点药品耗材大数据监管模型、设置117条分析规则,已运用到5009家医药机构,医保监管质效得到大幅提升。三是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完善《91热爆
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医保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建设,设置1841个信用体系指标,上传信用承诺数据11.9万份,评定33.2万条信用主体信息。
4.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便利
一是推动服务群众提质。打造“湘医保·心服务”品牌,在全省推行统一的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事项下放基层,31个常见慢特病改为线上复审,11个高频服务事项实现高效一次办。推行个账家庭共济绑定、代缴居民医保费及医疗费用结算,全年产生368.1万笔业务,共济金额11.2亿元。省本级率先启动医保钱包试点,实现全国首个钱包开设及首笔资金转账,已与6省完成系统对接。推动达成39项湘鄂、湘赣边、长江中下游区域医保合作协议,促进区域间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公共服务深度合作。举办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医保经办大练兵”决赛,邵阳市代表湖南荣获全国比赛团体三等奖。二是便捷服务持续优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将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从5%降到3%,将46项协议控制指标精减至19项。高效实施医保基金预付、结算、清算制度,预付33.07亿元医保资金赋能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全面清理2023年前形成的6.16亿元医保应付未付资金。三是推动服务产业提速。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采中选医药货款76亿元,提升企业回款效率。大幅压缩新药、过评仿制药、参比制剂等优质药品挂网受理时限,并在15天内完成挂网。医用耗材按月新增挂网,全年新增挂网185.96万个。
5.医保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DRG/DIP改革圆满收官。覆盖全省15个统筹区共3849家医疗机构,结算病种和结算基金覆盖率分别超90%、70%,医疗机构获盈余基金5.9亿元,结算指标全线达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显著。二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全年新增试行价格项目14个,转归和定价项目88个,修订项目11个,完成新增项目论证620个。落实国家局下发的中医、辅助生殖、护理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进一步规范了229个项目。三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完成17个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推动医保信息平台融合应用。推进六医一张网建设,由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专用网络,实现健康码与医保码同屏共展,打通个人档案数据共享渠道,成功采集1.4万多家医药机构、9277万条药品追溯码数据。5万家两定机构接入医保码,已有5048万人激活,累计结算475亿元;146家医疗机构和1249家药店实现正式环境电子处方应用;407家医疗机构对接移动支付并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8个市州开展医保数据专区建设,长沙、湘潭完成了场景应用开发。四是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医保、医疗、医药信息“一张网”加速建设,健康码、医保码“两码”融合突破壁垒,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医保直接结算,老百姓在家门口看病可顺利报销。五是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结合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预防,重新修订《廉政风险与工作风险防控监督手册》,将风险防控要求细化具体到部门、岗位和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全覆盖的内控监督体系,确保医保工作在廉洁、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6.医保形象更亲民便民
一是全面展示医保形象。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谁签发、谁负责”等制度要求,确保官网官微信息发布严谨规范。持续打造“湘医保”服务品牌,及时推送群众关注的医保政策、办事指南,提供60项业务、24小时在线服务,关注人数达千万,成功入选中央网信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和省网信办湖南政务微信影响力榜单。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刊稿25条;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刊稿23条。参加全国“医保好声音”第2期宣传大赛,全省42件作品获奖,排名全国第3,省本级获奖数量全国排名第1。参加国家医保局“全民参保”宣传作品竞赛,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并荣获优秀组织奖。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推动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三是源头化解矛盾诉求。精准捕捉居民医保捆绑缴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阅片费”不合理诉求等风险点,主动与主流媒体携手合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年处理信访事项15000余件次,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四)履职效益方面
2024年,通过推进医保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准实施乡村振兴医保帮扶,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加快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医保经办队伍建设,推动医保经办体系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经办政务服务水平,探索开展清廉医保单元创建,我省医保工作稳中有进,各方面成效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待提高
2024年度我局预算收入合计8,513.39万元,支出合计4,853.96万元,预算执行率57.0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我省医保信息平台二期建设仍处于立项阶段。2023年底我局完成了《全省统⼀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省政府前置审查,至2025年1月3日才通过省发改委立项审批,预计2025年完成二期项目整体招标并启动建设。2024年该项目一直处于立项审批流程,与年初预算项目进度差距较大,未产生费用,导致预算执行率整体偏低。
(二)个别指标存在偏差
社会保险费收入执行情况未达年度预算的原因是省本级实际缴费基数的增幅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
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占比(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基金支出)略低于年度指标值。原因是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支出。2024年4月收到《关于上解2023年度风险调剂金的通知》,财政将1.39亿从财政专户划入长株潭风险调剂金专户,属于上解上级支出范畴。剔除该笔资金影响后,社会保险费待遇支出占指标值为99.47%,基本达到100%标准。
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略高于年度指标值。原因是2024年新开展了家庭共济绑定、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个账代扣大病保险费用的业务,属于其他支出范畴。
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静态可支付月数值(44.5个月)低于年度指标值(50个月)。原因一是预算报表中上报年度指标值时将长株潭风险调剂金的结余纳入省本级累计结余,剔除长株潭风险调剂金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预算数为159.72亿,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预算数为41.68亿,可支付月数的年度指标值应调整为46个月。二是实际静态可支付月数值(44.5个月)低于年度指标值(46个月)的原因是,2024年4月根据《关于上解2023年度风险调剂金的通知》,财政将1.39亿划入长株潭风险调剂金专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预计减少了1.39亿。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推动我省医保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确保2025年完成二期项目整体招标并启动建设。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意识,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度情况,实时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二)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一是明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分析重点任务与政策意图,确定总体绩效目标。二是分解细化指标,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子目标,细化任务清单,根据任务内容设置绩效指标。三是科学设置指标值,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等设定绩效指标值,从严从高要求,确保指标明确、有约束力,引导预算编制执行。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有力有效。鉴于目前区域目标值存在省本级数据与长株潭风险调剂金数据合并,导致目标值欠科学的情况。拟与财政、国家医保局协调,建议将长株潭风险调剂金数据做单独报表处理上报,使预算区域目标值更加合理。对于“病例评审数量”“购买智能交互终端台数”等年初目标值设定偏低的项目,督促业务处室下一年度科学设定指标值,确保绩效目标与资金量相匹配。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以结果为导向,健全绩效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以技术赋能为支撑,加速预算的信息化进程,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以责任落实为遵循,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开展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进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构建信息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依据预算评价结果,合理规划和控制预算编制;科学实施事前绩效评估与事后评价结果的对接。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流程布局。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于2025年6月20日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91热爆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