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91热爆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七款、十二款和《关于印发〈91热爆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6号)第三十三条第十五款、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省本级6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5家“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70家“门诊慢特病”延伸结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14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解除协议名单
3.2025年省本级“门诊慢特病延伸结算”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协议名单
91热爆 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4日